2010年10月14日星期四

中国报道周刊:民国时期的言论自由情况

 1970年10月23日,范长江的遗体在河南省确山县的一个枯井里被发现。他是怎么死的?是自杀的还是被害死的,至今都是一个谜。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即使是自杀的,也是由于残酷迫害所致。他已经被关押三年了,受尽了折磨。

  范长江在中國新闻史上是个名记,他最早出名是因为他在国民黨统治区里第一个报道红军长征后的情况。

  1935年,26岁的范长江做为《大公报》记者到西北采访,写了几十篇采访通讯,汇编成《中國的西北角》系列报道,其中透漏了红军北上的情况。 1936年西安事变爆发后,他又到了陕北,写了系列通讯《塞上行》,介绍了共產黨和红军在陕北的情况,替共產黨做了宣传。《中國的西北角》和《塞上行》使 他成了全国知名的记者,也成了共產黨的朋友。

  1938年,他离开了大公报,投奔了共產黨,从一个自由的记者变成了组织的喉舌。他先后当过新华社的总编辑,《人民日报》社的社长,为黨的宣传事业兢兢业业地效力,热情讴歌黨。

  范长江的经历与悲惨结局很说明问题。他在国民黨统治区的媒体工作时,可以报道反对政府“分裂国家”的“CCP”的情况,甚至为之做宣传,还可以 在文章中批评政府的剿匪政策,他不仅没有被问罪惩处,还由此成了名人。而他为共產黨做宣传工作,从来没有为对立政黨说话,更没有对自己的组织、政府和领袖 说过一个 “不”字,但最终却难逃杀身之祸,冤死在黨的天下……

  不知是谁的主意,现在中國新闻界的最高奖项是以范长江命名的,这真是莫大的讽刺。不知道“范长江新闻奖”是号召新闻工作者学习他在《大公报》时期与政府保持距离的自由精神,还是要大家记住他在组织内充当喉舌最终被戕害的命运?

  透过范长江和《大公报》,我们可以看到国民黨统治时期的言论自由状况的一个层面。

  国民黨引进了苏联的经验,以黨治国,限制言论自由。孙中山有一个蔑视民众的理论,认为国民素质低下,革命者的要当民众的“保姆”,要对人民进行 教育训导,要实行“训政”。为此国民黨仿照苏共模式成立了负责舆论宣传的中宣部,并在执政后发布了一系列控制舆论的法令,建立了新闻检查制度,建立了由中 央报刊、广播、通讯社和遍及各地的地方黨报所组成的完整系统的黨的宣传体系。国民黨还查禁对立政黨的报纸,迫害报人。由此看来,国民黨在言论自由方面比慈 禧、袁世凯和北洋军阀时期大大倒退了,但要比它以后宽松得多。

  说它宽松主要是指它允许民间办报,报纸不仅不必只唱主旋律,还可以批评政府。

  范长江所在的《大公报》就是民间报纸,它的办报宗旨就是超黨派,要代表人民说话,做人民的喉舌。《大公报》提出了“不黨、不卖、不私、不盲”的四不社训。不做黨派的工具;不以言论做交易;不为自己谋私利;绝不盲从盲信盲动。

  《大公报》每天都会发一篇社评,以敢于揭露社会的黑暗面敢于“骂”驰名。它既骂共產黨,也骂国民黨。共產黨当时属于反政府武装,骂骂无妨,可敢骂执政的国民黨,一方面说明它有胆量,另一方面也说明国民黨有点雅量。

  在国共两黨刚开始北伐时,《大公报》就发表社评反对,认为北伐是苏俄为了自身的利益挑动中國人内斗,给中國四万万人民带来了战祸,尤其对“国民黨自信以武力革命统一中國”表示担忧。

  《大公报》还对国民黨在苏俄的指导下“仿俄式而练黨军”表示极端不满,尖锐地指出:“国军私有,民治沦亡。”军队属于黨,人民还怎么可能治理国家呢?

  1927年蒋介石执政后,《大公报》发表了《呜呼领袖欲之罪恶》《蒋介石之人生观》等文章抨击蒋介石汪精卫等人。并发表《黨祸》一文对国民黨在 四·一二以后以暴力铲除政治对手共產黨的做法表示极大的愤怒。抗战时期,报纸搬到重庆,它也直截了当地抨击官僚们灯红酒绿的生活。对于《大公报》敢骂国民 黨政府,有人说那是属于“小骂大帮忙”,但是,共產黨执政后为什么不需要这样的“大帮忙”呢?为什么不允许“大帮忙”的报纸存在呢?不要说骂,报纸敢给领 导人提意见吗?

  我们再看看《申报》。这家老牌报纸敢于在国民黨执政后“猖狂”向黨进攻,说“国民黨不再是一个革命集团。”“它谄媚帝国主义,背叛民众。”“已 成为革命罪人。” 它还“猖狂”地反对领袖,严厉批评蒋委员长,公开反对蒋的剿匪政策。在蒋介石第四次围剿中 共红军的时候,它连续发表了三篇与中央对着干的时评,《剿匪与造匪》、《再论剿匪与造匪》、《三论剿匪与造匪》,指斥政府:“今日举国之匪,皆黑暗政治所 造成,一面造匪,一面剿匪,匪何时能绝。”“官逼民变,民安能不变。”

  不仅仅是《大公报》和《申报》,其他民办报纸也常常登载批评政府、揭露和讽刺社会丑恶现象的文章,揭发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抨击政府的不抵抗政 策,批判蒋介石“先安内,后攘外”的论调。抗战后,《世界日报》还公然向国共两黨提出要求:“国民黨还政于民”“共產黨还军于国”。

  蒋介石也在一定程度上容忍报刊的批评。蒋介石1929年12月28日曾经向报界发出通电,请报界对国民黨政府黨务、政治、军事、财政、外交、司法各方面尽情批评。

  国民黨统治时期除了允许民间办报外,还允许民间办广播和成立通讯社,它没有把所有媒体统统变成权力的附设机构,变成执政黨的喉舌。

  国民黨视共產黨为“匪”,对共產黨采取的是鎮壓政策,在言论自由方面也封堵共產黨的声音。国民黨制定的法律把宣传共產主义和階級斗争定性为反动 宣传。但是,亲共產黨或者干脆就是共產黨员的左翼文人,却可以在国民黨统治区办报,或在媒体上发表文章。国民黨对言论自由的控制远不够严厉、坚决和成熟。

  被称为骨头最硬的鲁迅在国民黨时期发表了大量具有战斗精神的硬骨头文章,仅在《申报》的《自由谈》副刊,就发表了143篇文章。鲁迅一生主编或 参与主办的报刊有十九个,其中一半是在国民黨时期办的。如果那时候蒋介石对舆论进行严格的控制,不准媒体发表鲁迅的文章,或者鲁迅的反黨反政府言论一出笼 就被“右派”被“劳教”被“劳改”甚至被“镇反”,硬骨头要么变成软骨头,要么变成骨灰。我们就会少看到许多硬骨头文章,鲁迅全集就要减掉几册。

  那时候,左翼作家包括共產黨员如瞿秋白、郭沫若、周扬、矛盾、巴金、郁达夫、老舍、叶圣陶等都可以公开在国统区发表作品,共產黨控制的左翼作家联盟还先后办了十几份刊物,如《文化批判》《太阳月刊》等。

  抗战期间国共两黨合作,共產黨办的《新华日报》可以在国民黨统治区出版发行,宣传共產黨的主张。国民黨执政时期有左派、右派和中间派的报纸,但国民黨以后的中國,就只有当权派的报纸了。

  国民黨虽然实行了新闻审查制度,不过,检查得不是很严。1945年8月7日,国民黨统治区发生了“拒检运动”,就是各家报纸联合行动,不送检就出报,国民黨也不在意自己的权威和面子,居然在10月1日废除了新闻检查制度。

  当然,国民黨对于它认为严重出格的媒体也是要耍淫威的,有时限令停刊1天,有时限令停刊3天。对于它认为太过分的,则不惜使用暗杀手段。比如前 面提到的《申报》老板史量才,就是被暗杀的。史量才是个不畏权贵的人,有好心人曾经劝他不要得罪当局,说蒋介石有百万军队得罪不起,史量才回答说,我也不 敢得罪百万读者呀。史量才被暗杀后,蒋介石不敢承认是自己干的,还下令彻底追查,远没有红太阳执政后不许敌人乱说乱动的气魄和气势。

  1946年国共内战爆发后,国民黨查封了共產黨报纸,还杀害了共產黨的报人羊枣。上海的61位新闻记者居然敢于公开提出联合抗议,各报予以登 载。这在我们看来是不可思议的,红太阳时期,别说是鎮壓敌方的报人,就是把自己的国家主席迫害死了,也不会有任何媒体敢吱一声的,不仅不敢吱声,还一个劲 地拥护呢。无论杀谁,舆论都会一致高呼“大快人心”。即使是今天,也不会有哪个报纸敢为政府的敌人被杀而向政府提出抗议。

  不管怎么说,国民黨统治时期是中國近代史上言论自由非常黑暗的时期,但不是最黑暗的时期。

  出处:网易历史 郭老学徒

  作者:郭老学徒

2010年10月13日星期三

(转载)执行宪法第35条,废除预审制,兑现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

原始来源: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pub?id=1DaoVdtYIvSfwNLmFbPBPyLMcXRo1v0GcQsXbvtC-OUI

  李锐 胡绩伟 等 10月11日,20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1982年宪法第35条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一条文28年不兑现,被党政机关制定的“执行”细则所否定。这种原则承认具体否定的假民主,成为世界民主史上的丑闻。

  2003年2月26日,胡锦涛主席上任不久,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与民主党派人士举行的民主协商会上,明确地说:

  新闻解禁、开放人民舆论阵地,是社会的主流意见和诉求,是正常的,要以立法形式解决。共产党自身不改革,不改造,就会失去生命力,走向自然消亡。

  2010年10月3日美国有线电视台CNN播出了访谈节目主持人法瑞德?扎卡利亚对中国总理温家宝的专访。温家宝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言论自由对任何国家都不可或缺;中国宪法赋予民众享有言论自由;人民对民主自由的诉求不可抗拒。

  根据宪法和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讲话精神,我们仅就兑现言论出版自由之宪法权利方面陈情如下:

  关于我国言论出版自由的现状

  我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名义上“当家做主”61年,但我们享有的言论出版自由竟不如回归祖国前的香港,即不如殖民地居民。

  回归前的香港是英国殖民地,女王政府任命总督管理这个地方,但港英当局给香港居民言论出版自由,不是空头的,纸面上的,是落实的,兑现的。

   1949 年建国,人民欢呼解放了,当家做主了,毛泽东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但直到今天,建国61年,搞了30年改革开放,我们还没有得到香港人殖民地时 代就有的言论出版自由。现在有些参政议政的书籍,要拿到香港出版,这不是回归祖国的福荫,是沿袭殖民时代的旧法。大陆人民的“当家作主”地位实在太窝囊。 国家宣称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实在太尴尬。

  岂止普通公民,连共产党的高级干部都没有言论出版自由。最近李锐遇到一件事情: 不久前《周小舟纪念文集》出版,原来收进了李锐1981年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纪念周小舟的一篇文章,但出版的书中没有。周小舟夫人打电话向李锐解释: “北京通知,不能用李锐的文章。”连1981年发表在党报上的旧作也不让收进文集,真是荒唐至极!李锐说:“这算什么样的国家?!我大声疾呼:新闻必须自 由!扼杀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完全违法的!”

  岂止高级干部,连国家总理都没有言论出版自由!2010年8月21日温家宝总理在深圳发表题 为《只有坚持改革开放,国家才有光明前途》的讲话。谈到“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 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新华社21日通稿《开创经济特区的美好明天》,把温家宝讲话中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删掉了。

   2010 年9月22日(美国当地时间)温家宝总理在纽约与美国华文媒体和港澳媒体负责人进行座谈,再次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温说:“关于政治体制改 革,我曾经讲过,经济体制改革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也不会彻底取得成功,甚至已经取得的成果还会得而复失。”温家宝随后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第 6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发表题为《认识一个真实的中国》的讲话,其中也谈及了政治体制改革。9月23日(北京时间)晚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以及 新华社通稿报导这些活动时,只报导了温家宝谈及海外华人的处境、海外华文媒体的作用等内容,提及政治体制改革的讲话,都被过滤掉了。

   这些事情,如果追究责任,绝对查不到具体人,这是一只看不见的黑手。他们自知理亏违宪,通常以电话通知某人的作品不能发表、某事不能见诸媒体。打电话的官 员不留姓名,叮嘱执行者为其保密,但必须执行他的电话指示。这只看不见的黑手就是中宣部。现在是中宣部凌驾于党中央之上,凌驾于国务院之上。试问中宣部有 什么权力封锁总理的声音?有什么权力剥夺全国人民对总理讲话的知情权?

  我们的核心要求是取消审批制,改行追惩制

  把宪法第35条言论出版自由变成可望而不可及的墙上画饼,是经过《出版管理条例》等具体执行细则来完成的。这些执行细则,槪而言之就是深文周纳的审批制。有数不清的清规戒律限制言论出版自由。制定新闻出版法,废除审批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建议全国人大立即着手制定新闻出版法,废除《出版管理条例》和地方当局管制新闻出版的那些条条框框。落实宪法第35条给予公民言论出版自由,从体制上看 就是从党政机关直接控制到媒体相对独立,从“党的喉舌”转变为“社会公器”。因此,新闻出版法的立法基础必须是实行追惩制,而不能再以“加强党的领导”的 名义强化审批制。所谓审批制,就是出版物在出版以前须经党政机关的审查,批准了你才能出版,不批准出了就是非法出版物。所谓追惩制,就是出版物不必向党政 机关报批,总编辑通过了就开印,出版发行完全自由。出版后如有不良后果和纠纷,政府再介入,根据法律判断是非对错。世界各国新闻出版法制的发展,走的是由 审批制向追惩制过渡的道路。无疑,追惩制比起审批制是一个历史性进步,对推动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推动社会和谐历史进步起了伟大的作用。英国早在 1695年即废除了预防检查制。1881年法国废除了预防检查制,报纸、刊物出版前的手续仅仅需要一份简单的声明,由报刊领导人签署,邮寄共和国检察院即 可。我国目前实行的书报审查制度,比英国落后315年,比法国落后129年。

  我们的具体要求

  一、取消媒体的主管单位,由主办单位独立负责;真正落实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辑负责制。

   二、尊重记者,树立记者 “无冕之王”的社会地位。记者报道群体性事件,揭发官员贪污腐败,是为民请命的神圣事业,应受到保护和支持。立即制止某些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随意抓捕记者 的违宪行为。追究谢朝平案的幕后操纵者,渭南市委书记梁凤民必须下台,以申党纪,以儆效尤。

  三、取消限制媒体跨省进行舆论监察的禁令,保障中国记者在全中国领土上采访报道的权利。

  四、互联网是社会信息和公民意见的重要交流平台,除确实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和侵犯公民隐私的言论之外,网络管理部门不能随意删除网帖和跟帖,取消网特,取消“五毛党”,取消对“翻墙”的技术限制。

  五、党史无禁区,中国公民有权知道执政党的罪错。

   六、允许《南方周末》和《炎黄春秋》改制为民营报刊作为探路试点。报刊民营化是政治改革的方向。历史的教训是:施政者与评议者高度一体化,政府和媒体都 姓 “党”,自己搭台唱戏,自己鼓掌喝彩,是很难和民意沟通实现正确领导的。从大跃进到文化大革命,大陆所有的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从来没有反映过真实的民 意。党和国家领导人耳边听不到不同的声音,就既难发现、更难纠正正在发生的全局性的错误。执政党和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办媒体为自己歌功颂德,这在民主国家是 不允许的。

  七、允许已经回归中国的香港、澳门的书籍报刊在大陆公开发行。我国加入了WTO,在经济上已经融入世界,企图在文化上闭关锁国,是违背改革开放的既定方针的。港澳文化是送上国门的先进文化,观之于港澳报刊书籍备受群众欢迎而益信。

   八、转变各级宣传部门职能,由制定多少个“不准”,转变为保障信息准确、及时、畅通;由帮助贪官污吏压制封锁批评揭露的稿件,转变为支持媒体对党政机关 发挥监督作用;由封报刊、撤总编、抓记者,转变为对抗强权,保护媒体和记者。宣传部门在党内、在社会上名声很臭,要做几件好事恢复名誉。在适当的时机,可 以考虑宣传部更名,以符合世界潮流。


  迫切陈情,敬希亮察。

  2010年10月1日

  发起人(23人):

  李 锐(前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中共十二届中央委员,十二、十三届中顾委委员。)

  胡绩伟(前《人民日报》社长、总编辑,第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新闻学会联合会会长)

  江 平(原政法大学校长、终身教授,七届人大常委、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李 普(原新华社副社长)

  周绍明(原广州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锺沛璋(原中宣部新闻局局长)

  王永成(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欧洲科学、艺术与人文研究院通讯院士)

  张忠培(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原院长,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

  杜 光(原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郭道晖 (原《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

  萧 默(原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艺术研究所所长)

  庄浦明(原人民出版社副社长)

  胡甫臣 (原中国工人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

  张 定(原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出版社社长)

  于 友(原《中国日报》社总编辑)

  欧阳劲 (香港《太平洋杂志》总编辑)

  于浩成 (原群众出版社社长)

  张 清(原中国电影出版社社长)

  俞月亭 (原福建电视台台长、高级记者)

  沙叶新 (前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现为回族独立作家)

  孙旭培(原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所长)

  辛子陵(原国防大学当代中国编辑室主任)

  铁 流(民刊《往事微痕》总编辑)

  法律顾问:

  宋 岳(中国籍公民,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